1月14日,泰安市行政审批处事局网站发布泰安技师学院新校区斥地技俩斥地技俩用地预审与选址批前公示,确定如下:
技俩称呼:泰安技师学院新校区斥地技俩
技俩单元:泰安技师学院
斥地位置:汶河新区一天门大街南侧、滨河大路西侧、泉林村以西。
泰安技师学院苦求办理泰安技师学院新校区斥地技俩用地预审与选址主张书,技俩位于汶河新区一天门大街南侧、滨河大路西侧、泉林村以西,用大地积33.3361公顷。现赐与公示。
犀利臆想东说念主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建议听证苦求并证明情理(终末一天如遇法定节沐日顺延至下个责任日)。过时不予受理。
苦求听证的单元好像个东说念主应当向公示受理单元(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苦求;
2.个东说念主提交住户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搜检原件),单元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交易派司、录用代理东说念主身份评释及授权录用书的复印件(搜检原件)。
3.与公示技俩存在平直犀利臆想的评释材料,如房产证、地盘证、购房协议等的复印件(稽察原件)。市行政审批处事局对听证苦求及臆想材料审查后,作念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奉告听证苦求东说念主。